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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本報記者徐偉本報通訊情趣用品員丁懿
  2013年3月,喻某駕駛摩托車搭乘曾某及自家小孩外出,行駛至一路口時與黃某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租賃製冰機,致使曾某與黃某受傷。交管部門認定,黃某、喻某負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,餘某作為黃某駕駛摩托車所有人和管理人,存在管理過錯,也應承擔賠償責任。事發後,曾先生花去醫療費3萬餘元。據瞭解,黃某事發時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,且駕駛的摩托車事發時未投保交強險。事後,曾某將喻某、黃某及餘某一併告上法庭,索賠損失。
  對此,餘某稱,其對黃某使用該車輛並不知情,且該車輛保險已過期,不應再進行駕固態硬碟駛,黃某擅自駕車惹出事故與其沒有關係。
  近日,重慶市酉陽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黃某承擔40%的責任,喻某承擔40記憶體%的責任,餘某承擔10%的責任,曾某自身承擔10%的責任,三被告向曾某賠償醫療費、誤工費、護理費等共計4萬餘元。
  法官庭後解釋稱,本案中喻某搭載曾某及自家小孩的行為已構成超載行為;曾某在明知喻某已經搭乘孩子的情況下,仍然搭乘該車,就其所受損害固態硬碟原理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;餘某作為摩托車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應投保而未投保,因此應當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與黃某承擔連帶責任,同時作為事故車輛的所有人,其未盡到足夠的管理義務,就本案的發生存在相應的過錯。
  據此,法院根據案情,作出瞭如上判決。
  (原標題:摩托相撞扯皮不斷超載搭乘責任自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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